1、会计分录:

(1)借:银行存款,

(2)贷:预收账款。

(3)对于不设置预收账款的企业,可以直接记入“应收账款”的贷方。

2、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,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。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,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(或全部)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,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。由于预收款项是随着企业销售交易的发生而发生的,注册会计师应结合企业销售交易对预收款项进行审计。

3、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,简称分录.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,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、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