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医保卡丢失或被盗时,持卡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,及时到医保中心办理书面挂失和磁卡补办手续,挂失前及挂失手续办妥后24小时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本人承担。

2、挂失手续办妥后,医保中心即刻封存个人帐户,并返给挂失人医保卡挂失回执单,费用暂定为10元/张。医保卡损失或磁卡失效的,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持原卡和身份证到医保中心申请更换新卡,同时交回原卡。因损坏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换卡,参保人应缴纳制卡费,暂定10元/张。

3、办医保卡时需带:单位书面证明、《医疗手册》、医疗IC卡等原则上由单位的工作人员持丢失医保卡的证明以及身份证等,到单位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卡的补办手续;如果目前是以档案托管人员的方式参保,医保卡的补办手续到档案托管机构办理。一般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拿到新的医保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