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补办临时身份证最快当日可拿,最晚三日内也可拿到。

2、公民申请领取、换领、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,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,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。

3、公安局推出十大便民利民措施,其中包含大幅压缩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间。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,开展临时居民身份证在基层派出所现场制发工作,将申领流程简化为当场受理、现场制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