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碰瓷原属北京方言,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,敲诈勒索的行为,二指古玩行业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,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,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,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。

2、据说,“碰瓷”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“发明”的。这些人平日里手捧一件“名贵”的瓷器(当然是赝品),行走于闹市街巷。然后瞅准机会,故意让行驶的马车不小心“碰”他一下,他手中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,于是瓷器的主人就“义正言辞”地缠住车主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。对这个基本上是赶时间的人进行讹诈(据说成功的几率很高)。久而久之,人们就称这种行为为“碰瓷”。